信息公示
程序化交易風險揭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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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戶:
程序化交易是您自主參與期貨交易的方式之一,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巨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在決定進行程序化交易前,您應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一、您通過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參與期貨交易均應屬于您獨立做出的交易決策,其交易結果由您自行承擔。
二、您因保證金不足、大戶限倉等原因導致的被追加保證金、強行平倉等,以及開戶、銷戶、出金、入金等相關業務將以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中的約定方式執行。
三、您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進行期貨交易,每次開倉、持倉、平倉、撤單等均需符合交易所相關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最大持倉限額、交割月限倉、單筆最大下單量等)。賬戶投入總資金量,交易指令流量(單位:筆數/每秒)不得高于期貨公司及交易所的限定標準。您須承諾不進行自成交、頻繁報撤單、頻繁大額報撤單、關聯賬戶合并持倉超限、影響交割結算價、盜碼交易、違規持倉、日內過度交易等異常交易行為,并愿意承擔可能的由于異常交易行為導致的處罰及損失。
四、您自愿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進行期貨交易,應知曉程序化交易除了具有與其它交易方式共同具有的政策風險、技術風險、市場風險、不可抗力等風險外,還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風險,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1.具備自動下單功能的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有可能存在下達交易指令錯誤、獲取成交結果失敗或您在交易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進行誤操作的風險。
2.通過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發布的行情及其他信息,有可能出現延遲或錯誤,從而導致您做出錯誤判斷。
3.由于停電、網絡或通訊出現故障或繁忙、服務器負載過重,或因受到網絡黑客、網絡病毒的攻擊或入侵等原因,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可能會出現故障,您可能不能及時或正常進行程序化交易。
4.由于交易所交易規則所限,您使用程序化交易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種自助或預設觸發條件的下單功能所發出的交易委托有可能不成交或只是部分成交。
5.由于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及交易模型的或有缺陷以及其他各種可能的不可預知的原因,您使用程序化交易進行交易的實際結果有可能與您的預先設定不一致。實際成交結果,以交易所結算結果為準。
五、您須保證不出現干預、入侵、竊取期貨公司技術系統和商業信息的現象,不對期貨公司技術系統或其他客戶造成影響,否則期貨公司有權臨時或永久關閉您的程序化交易系統(軟件)的接入,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損失由您承擔,由于以上行為給期貨公司造成損失的,您須賠償損失。
六、您應知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上海期貨交易所《關于做好程序化交易報備工作的通知》、鄭州商品交易所《關于程序化交易報備工作的通知》、大連商品交易所《關于申報程序化交易應用情況的通知》中關于程序化交易備案的規定,并如實向期貨公司進行報備。
本文無法揭示從事程序化交易的所有風險,故您應在對程序化交易充分熟悉和了解,并審慎評估,充分考慮是否適宜參與此類交易。